关于调整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3-04-28
省市地区:山西,太原市
发文机构: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并人社函〔2023〕40号
发文日期:2023-03-13
执行日期:2023-01-01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9号)和《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81号),自2023年1月1日起,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每月1782元。

附件:《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9号)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81号)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太原市财政局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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