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日,乌鲁木齐市“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全面正式上线,各项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分批开放,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已于8月30日正常对外经办业务,参保单位、参保群众可在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经办大厅办理医保待遇相关业务,可在区(县)医保分中心经办大厅办理参保、征收相关业务。同时,“新疆医保公共服务”网上经办大厅(https://fuwu.xjylbz.cn)已开放相应功能。
二、经我局验证,第一批符合结算业务(门诊、特殊慢性病、住院)上线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91家(附表1),慢性病定点药店46家(附表2),定点零售药店810家。参保群众有购药、门诊、门诊慢性病、住院就医需求的,可前往已开通结算业务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结算。
三、系统上线初期,不排除部分人员因特殊原因不能正常办理业务的情况,我们将及时收集汇总并解决问题,请广大参保群众给予理解和支持。
四、我们将加快推进未上线医药机构在最快的时间内为广大参保患者提供医保结算服务,上线医药机构名单将第一时间对外公布。
五、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广大参保群众非必要请不要扎堆前往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在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大厅办理相关业务请严格遵守防控措施要求。可以通过登录“新疆医保公共服务”网上经办大厅(https://fuwu.xjylbz.cn)或者下载“新疆医保服务”手机APP,在单位或在家自助办理相关业务。
附件1:第一批上线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9月1日医疗机构公示名单(91家).xlsx
附件2:第一批上线慢性病定点药店名单
9月1日慢病药店公示名单(46家).xlsx
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