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房改房提取

本站发布时间:2023-04-12
省市地区:新疆,乌鲁木齐市
发文机构: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3-03-07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购买房改房提取

一、必备材料:

(1)提取人身份证

(2)若牵涉夫妻双方,需提供相应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

购买房改房所需资料:

(1)《单位出售公有住房审批表》。

(2)单位售房账户证明。

二、分项资料:

1.房改房补差所需资料:

(1)《全产权补差计算表》。

(2)原《房屋所有权证》(67%产权)。

(3)单位售房账户证明。

注意事项:

1.中心登记的身份信息需同身份证件信息一致。

2.夫妻双方身份证信息需同婚姻关系证明一致。

3.已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的,优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

4.购买铁路系统房改房的,提供铁路部门出具的《购房证明》和售房账户证明。

5.职工购买房改房以《单位出售公有住房审批表》《全产权补差计算表》审订之日起二年内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有效时限,逾期不再追溯办理,所购住房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

6.办理购房提取业务后,若后期退房,则须退还此前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并办理个人补缴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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