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 合肥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暂停办理参保缴费有关事项的通告

本站发布时间:2023-02-07
省市地区:安徽,合肥市
发文机构:合肥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2-12-12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暂停办理参保缴费有关事项的通告

广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人:

经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和合肥市医疗保障局研究,定于2022年12月16日18时至2022年12月20日8时,期间暂停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参保缴费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和恢复办理业务的范围及时间

2022年12月16日18时起,全市暂停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业务。停机期间,国家(安徽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合肥市医保局网上办事大厅、“合肥医保”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网、皖事通APP中有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参保缴费事项暂停使用,进行系统优化升级。请缴费人及时关注合肥税务、医保部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及各经办机构、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发布的相关信息。

2022年12月20日8时起,税务部门启用新系统并恢复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业务。

二、重要事项提醒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业务办理。

1.已办理参保登记的,在恢复业务办理后,可通过“合肥医保”微信公众号、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皖事通APP、政务服务网或税务部门提供的微信、支付宝、皖事通APP等线上缴费渠道,以及村(居)委会、合作商业银行、办税服务厅等线下缴费渠道,办理缴费业务。

2.未办理参保登记的,在恢复办理业务后,需先通过“合肥医保”微信公众号、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皖事通APP、政务服务网等方式线上办理参保登记,或至村(居)委会线下办理参保登记,再通过上述提供的缴费渠道办理缴费业务。

3.扣款成功后可查询到税务缴费单据,医保系统缴费到账记录可在两个工作日后查询。

(二)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参保期于2022年12月31日截止,请广大缴费人合理安排时间,避免保险费漏缴。

(三)请缴费人切勿相信不法分子编造散布的各类涉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虚假信息,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感谢广大缴费人长期以来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全市各级税务机关、医保部门将尽最大努力减少影响,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合肥市税务局      合肥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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