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我市参保人员在西南片区异地就医免备案相关问题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3-03-29
省市地区:四川,成都市
发文机构: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成医保发〔2022〕33号
发文日期:2022-12-27
执行日期:2023-01-01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我市参保人员在西南片区异地就医免备案相关问题的通知

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成都东部新区文旅体局,各区(市)县医保局,局机关各处室,市医保事务中心,市医保信息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落实异地就医结算”的要求,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异地就医服务,按照《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西南片区异地就医住院免备案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扩大异地就医免备案区域,实施我市参保人员在云南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异地就医免备案(以下简称西南片区)。现将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23年1月1日起,我市参保人员在西南片区异地就医免备案。我市参保人员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即可在西南片区享受普通住院、外伤住院、普通门诊、门诊统筹、“两病”门诊和门诊特殊疾病就医及药店购药医保待遇。

二、自免备案之日起,我市参保人员在西南片区发生的住院、门诊统筹、“两病”门诊和门诊特殊疾病费用,联网结算和垫付后回参保地手工(零星)报销均不降低报销比例,不提升起付线标准。

三、我市参保人员在异地联网结算门诊特殊疾病费用,以首次刷卡结算医疗机构作为治疗机构;如需变更异地门诊特殊疾病治疗机构,须向参保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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