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
二、办理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GB/T51353-2019)
3、《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4、《通辽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
三、办理条件:
1、提取申请人及其配偶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2、提取申请人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责任的;
3、提取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未被依法查封、冻结或依据有关规定限制提取的;
4、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的,有明确的继承人、受遗赠人的,由其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办理提取;没有明确继承人、受遗赠人的,由其配偶或子女或父母申请办理提取。
四、办理材料(原件):
有明确的继承人、受遗赠人的需提供: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件;
2、提取申请人一类银行卡(中、农、工、建、邮储均可);
3、死亡缴存人户籍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或宣告死亡证明;
4、继承关系(受遗赠关系)证明文件;
5、承诺书。
没有明确继承人、受遗赠人的需提供: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件;
2、提取申请人一类银行卡(中、农、工、建、邮储均可);
3、死亡缴存人户籍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或宣告死亡证明;
4、与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缴存人关系证明;
5、承诺书。
五、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审核通过的,当场办结。
六、办理流程:
柜台受理→审核→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