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3-04-28
省市地区:湖北,襄阳市
发文机构:襄阳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3-04-04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延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税务局,高新区社保中心、东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根据《市医疗保障局 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襄医保发〔2022〕44号)要求,为积极维护广大群众参保缴费权益,实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全面完成参保缴费目标任务。经研究,决定适度延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期限,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登记缴费延期时间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将在2023年4月5日至2023年4月20日临时开放;临时延长期内个人缴费标准及缴费方式继续按照相关政策执行不变。

二、待遇享受期规定

为确保参保群众待遇享受期限公平性,在本次临时延期时间内完成参保缴费的居民,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正常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襄阳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襄阳市税务局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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