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交开户
二、办理条件:
尚未在市公积金中心或旗县区管理部开立账户的行政、事业、企业、社会团体以及新成立的行政、事业、企业、社会团体。
三、所需材料
(一)行政事业单位及国企:
1、单位设立批准文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人代码证;
3、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人员编制证、新进人员工资核定表、或劳动合同签订和社会保险缴费备案审核表;
5、工资表(正式格式工资表,含代扣住房公积金及养老保险项);
6、公积金汇缴清册(加盖单位财务章);
7、单位承诺书(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8、单位法定代表人经办人及缴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它单位:
1、营业执照副本;
2、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劳动合同签订和社会保险缴费备案审核表;
4、工资表(正式格式工资表,含代扣住房公积金及养老保险项,加盖单位财务章);
5、公积金汇缴清册(加盖单位财务章);
6、单位承诺书(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7、单位法定代表人经办人及缴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以上第1、2、3、4、项需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审批表》填写说明
1、缴存基数: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或当月工资总额(最高不超过19164元,最低不低于1910元);
2、缴存比例:行政事业单位最低5%,最高12%,国企普通企业及其它单位最低5%,最高12%;
3、月缴存额: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乘以2(单位部分+个人部分);
4、缴存时间: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当月,跨年不可补缴;
5、职工人数:缴存时间当月所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
6、工资表:缴存时间当月工资表;
7、汇缴清册:详细填写单位与职工信息,缴存基数与月缴存额与工资表数据相符,金额保留到元位。
五、办理流程:
窗口受理→审核→办结
六、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
七、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八、办理机构:
赤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以及旗县区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九、办理地点
市中心本部:赤峰市新城区大明街15号赤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阿旗业务部:阿鲁科尔沁旗新城区集通街中段西侧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左旗业务部:巴林左旗新城区契丹大街迎宾花园东四厅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右旗业务部:巴林右旗大板镇索博日嘎街北罕山路西中和祥颐景园五期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林西业务部:林西县东环路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克旗业务部:克什克腾旗经棚镇新城热力东500米路南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翁旗业务部:翁牛特旗乌丹镇新华街中段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喀旗业务部:喀喇沁旗锦山镇新城阳光花园小区9座A段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宁城业务部:宁城县天义镇哈河大街中段南侧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敖汉业务部:敖汉旗新惠镇新中街中段西侧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红山业务部:赤峰市红山区铭信佳城3号楼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松山业务部:赤峰市松山区穆家营子镇友谊大街恒诚大厦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元宝山业务部:元宝山区平庄镇旱河西王府步行街北元宝山住房公积金业务部
十、联系电话:
市中心本部:0476--12329---转归集科
阿旗业务部:0476-7232789 左旗业务部:0476-2313366
右旗业务部:0476-6221326 林西业务部:0476-5327166
克旗业务部:0476-5263880 翁旗业务部:0476-6328308
喀旗业务部:0476-3998378 宁城业务部:0476-4272050
敖汉业务部:0476-4341982 红山业务部:0476-8335620
松山业务部:0476-8472032元宝山业务部:0476-3559206
十一、收费情况: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