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人护[1985]6号文件规定,企业特殊工种范围由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目前我市企业职工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均是按照1985年企业所属部级主管部门分别按行业确定的特殊工种名录范围执行的。历年来部、省曾多次明确规定:特殊工种的范围,必须严格按照本行业经原劳动部认可的特殊工种名录执行,不得参照其他行业的特殊工种执行。各地区、各部门和企业及职工必须认真执行,不得随意扩大适用范围。因此,即使是同一工种,因其所属行业不同,如该行业未将此工种列为本行业特殊工种范围,就无法按特殊工种办理提前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