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执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的通告

本站发布时间:2023-04-28
省市地区:湖北,宜昌市
发文机构: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2-06-02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我市执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的通告

根据《湖北省工伤保险参保缴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湖北省工伤保险浮动费率调整方案(第一期)》等相关文件规定,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我市将从2022年7月1日起执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各参保单位可通过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进入“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告知书打印〞模块查询核对浮动周期内(2022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的工伤保险浮动档次及费率。

二、参保单位如对浮动费率有异议的,可于2022年6月15日之前,凭《重新核定工伤保险费率申请表》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重新复核工伤保险费率的申请,逾期未提出异议的,将从2022年7月1日起按照确定的浮动费率档次征收工伤保险费。如对核定的工伤保险费率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但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

三、城区各参保单位若对近三年的缴费金额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717-6730765,若对近三年的基金支付待遇金额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717-6730457。

特此通告。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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