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但是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可以一次性补足15年吗?

本站发布时间:2023-06-06
省市地区:湖北,荆州市
发文机构: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1-12-21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参保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但是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可以一次性补足15年吗?

不可以。参保人员到达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累积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按规定延长缴费,不得在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当年对不足15年的年限一次性缴费。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专题资讯:生育支持政策已全方位提升!
2025-07-28 中智北京
【专题资讯】多措并举促就业:稳岗提技能、打造云平台、创业带就业、新岗受扶持【趋势前瞻】医疗领域提质效:服务模式再创新、AI数字人来站台……【智法观澜】用工合规视角下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与续签要点【你问我答】新规必看!劳动能力鉴定关键问题指南
2025-06-27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