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6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政策,包括对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进行阶段性调整、提高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等内容。
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缴存人,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90万元,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达110万元;无房缴存人租赁住房的,提取额度可根据缴存人所在区域、多子女家庭等情况实施差异化政策,城区租房提取额度提高至每人每月1000元,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每月提取额度最高可达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