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3-04-21
省市地区:安徽,合肥市
发文机构: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合积〔2023〕9号
发文日期:2023-04-21
执行日期:2023-04-23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持续深化“一改两为”,认真贯彻落实“租购并举”制度,进一步加大对无房职工租赁自住住房支持力度,重点通过租房解决好青年人、新市民的住房困难问题。现结合工作实际,拟调整我市租房提取政策,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上调无房租住商品住房提取限额标准。具体为:单身职工由每月1000元上调至1200元,每年度不超过14400元;已婚职工家庭由每月2000元上调至2400元,每年度不超过28800元。

二、放宽提取次数。缴存人每年度办理租房提取次数由一次提取调整为多次提取,每个月不超过一次。每次提取及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当年度提取限额。

三、通知自2023年4月23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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