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2023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合并申报期限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3-07-26
省市地区:北京,北京市
发文机构: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3-07-25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延长2023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合并申报期限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为确保2023年度各项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收缴工作正常进行,2023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期限延长至2023年7月28日17:00,尚未申报的用人单位务必在上述期限内按《关于合并申报2023年度“五险一金”缴费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途径,申报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2023年7月25日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