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因合并、分立、撤销、破产而终止的,原单位或清算组织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单位经办人应持相关资料到缴存银行网点申请。申请账户注销前,需将所有职工账户转移至新单位或销户提取,单位公积金账户余额及暂存款余额为零时,方可申请注销单位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