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存单位每年7月需要办理职工缴存基数年度核定吗?

本站发布时间:2023-03-20
省市地区:陕西,西安市
发文机构: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1-11-22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缴存单位每年7月需要办理职工缴存基数年度核定吗?

职工上一年度1-12月的月平均收入发生变动的,单位应在汇缴当年7月份公积金之前,到缴存银行网点为缴存基数发生变动的职工办理核定手续。缴存基数未发生变更的职工账户、封存状态的职工账户不能办理缴存基数变更业务。办理渠道:缴存银行网点或公积金云3网厅。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