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死亡,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可以继承吗?

本站发布时间:2023-03-28
省市地区:四川,成都市
发文机构: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宣传咨询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3-02-27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参保人员死亡,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可以继承吗?

可以。

《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参保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领取基本养老金前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含利息),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领取基本养老金后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含利息)的余额按规定计算的继承额,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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