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加了购房储金,相当于增加了职工收入。按照条例规定,职工和单位共同缴存公积金都计入职工个人账户,属于职工个人所有,按月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相当于积累了一笔个人长期购房储金。
(2)专户余额按规定免税。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按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3)专户余额不仅有存储利息,而且还免征利息税,利息收入归职工所有。
(4)可申请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低息贷款,可减少购房开支。
(5)符合条件可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内资金,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等。
(6)可作为养老储金。职工退休时可以一次性连本带息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专户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