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国务院令第710号)第二十四条;《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GB/T51353-2019)4.1.4,4.1.5;《关于促进石嘴山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石住建发〔2022〕52号) 。
二、申请条件
(一)以缴存职工或配偶名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未超过下列规定的期限:
1.自住住房(期房、现房、拆迁安置房、再交易自住住房)或涉及拍卖取得住房,在购房合同备案或房产过户后3年之内。其中,购买期房、现房、拆迁安置房,以合同登记备案日期为准;购买再交易住房、拍卖取得住房的,以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日期为准;
2.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在建造或翻建批准之日起1年内办理。
3.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在大修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出具之日起一年内办理,且危险性鉴定为C级或D级。
(二)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无冻结、未列入“黑名单”。
(四)所购买、翻建、大修、建造的住房房屋性质为住宅。(不包括商服和商业房用途房屋)
(五) 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后,只要个人(含配偶)账户余额留足贷款金额要求的倍数,可以先办理购房提取,再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提取金额与贷款金额之和不得超过所购房总价。自发布之日(2022年6月10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止。
三、办理材料
可提取夫妻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夫妻之间可代办,主要提供下列资料:
(一)要件资料
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1.购买新房(含拆迁安置和保障性住房):
未办理房产证,购房合同正本(备案3年内)、购房发票。
已办理房产证,购房合同副本(备案3年内)、房屋不动产权证书、全额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
2.购买再交易住房:房屋不动产权证(过户3年内)、契税完税凭证、买卖契约及查档证明(仅外市县购买提供)。
3.拍卖取得住房:房屋拍卖成交确认书、不动产权证书(过户3年内)、契税完税凭证。
4.建造或翻建住房提取:市(县)级以上规划、土地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工程规划许可证(1年内)、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批准文件、不动产权证书、工程预算造价书、支付费用发票。
5.大修住房提取: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危险性鉴定为C级或D级房屋安全鉴定报告(1年内)、支付费用发票、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二)个人身份资料
身份证(缴存职工及配偶)、关系证明(户口簿或结婚证)。
注意事项:
1.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或建造、翻建、大修所支付的总价。房屋总价不包括车库或车位的价格。
2.购买住房或涉及拍卖取得的住房,在3年内每年可办理一次。
3.购买拆迁安置住房须产生房款补差,且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补差部分房款总额。
4.办理材料全部为原件。
四、办理地点
大武口管理部: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一楼。
平罗管理部:平罗县政务服务大厅二楼东厅25-28号窗口。
惠农管理部:惠农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惠农区惠安大街990号)。
可选择任意管理部办理。
五、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复核—办结。
六、办结时限
资料齐全合规即时办结,需要核查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
七、资金去向
资金转入缴存职工在中心预留的银行卡内。
八、办理渠道
1.线上申请办结。
2.线下申请办结。
九、办理时间
1.大武口管理部办理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冬季: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惠农管理部办理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冬季: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平罗管理部办理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冬季: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十、收费标准
无收费。
十一、公积金服务热线
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