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请问开具个人的参保证明有何要求,如何申请,能否代办?

本站发布时间:2023-05-18
省市地区:江苏,苏州市
发文机构: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19-03-07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问:请问开具个人的参保证明有何要求,如何申请,能否代办?

答: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个人参保证明业务经办规程如下:

① 参保人员携带身份证及市民卡至中心或乡镇办事处柜面或大厅自助终端机器上打印个人参保证明并在柜面盖业务专用章;配偶代办需携带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同一户号户口本;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需同时持书面委托材料(需包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委托事项、日期等委托要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 参保人员可凭公积金编号、公积金密码登录园区公积金网站“个人业务”——“员工账户查询”模块中自行打印加盖“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专用章”的参保证明及社会保险缴纳明细;

③ 若参保员工因发生工伤造成本人无法到场打印的,则可由单位代办;单位经办人携带工伤员工《工伤认定通知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工伤员工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至中心或乡镇办事处柜面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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