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

本站发布时间:2023-07-14
省市地区:内蒙古,乌海市
发文机构:乌海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乌医保办发〔2019〕63号
发文日期:2023-05-31
执行日期:2020-01-01
废止日期:-
摘要: 乌海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

各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卫健委、税务局:

为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医保局 财政厅 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 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 的通知》(内医保办发〔2019〕44号)精神,现将《乌海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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