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2022年单位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申请时间的通告

本站发布时间:2023-01-17
省市地区:北京,北京市
发文机构: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2-12-11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延长2022年单位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申请时间的通告

各参保单位: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最大限度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2022年参保单位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申请截止时间从2022年12月15日延长至2022年12月30日17:00,在此期间,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在“2022年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模块中点击“单位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进行缓缴申请。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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