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住房公积金各缴存单位:
根据地区统计局《关于提供2020年阿克苏地区从业人员平均工资及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函》的回函,经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测算出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现就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根据地区统计局提供的2020年度全地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据为77541元,经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测算2021年度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6462元的3倍基数上限为19386元,缴存比例为单位和个人各12%,为此核定2021年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上限单位及个人合计不得超过4652元。
二、根据测算数据,要求目前还未办理2021年度基数调整的单位应尽快办理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调整手续。办理调整月缴存基数,单位和个人合计月缴存最高限额,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于2021年7月1日起执行。
三、基数调整时间:2021年6月15日—2021年7月30日止,单位逾期不办理基数调整或提交资料不准确的不予受理基数调整。
特此通知
阿克苏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