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2-07-14
省市地区:四川,宜宾市
发文机构: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2-07-14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

三江新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宜府规〔2022〕1 号)规定,从2022年5月31日起,调整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下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各县(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标准统一执行1970元。

二、各缴存单位应严格按照此标准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不得低于下限。


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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