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沈阳市2023年度)

信息分类:已归档
本站发布时间:2023-07-04
省市地区:辽宁,沈阳市
发文机构: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3-06-30
执行日期:2023-07-01
废止日期:2023-12-31
摘要: 沈阳市公布2023年度医保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参保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

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职工医保月缴费基数6623元。如您单位职工工资有变化,可通过沈阳政务服务网医保单位网厅进行缴费工资申报,申报后再办理相关业务。

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3年6月30日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全国政策简报》内容全新升级!【智法观澜】模块上线啦!模块聚焦人社法律实务前沿,以专业视角解构新政要义,以法理思维剖析政策内核,首期为您带来如何规避企业单方面调岗所产生的法律风险。本期还将为您解析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助企稳岗及多项最新人才政策。
2025-04-28 中智北京
【专题资讯】聚焦两会热词,解锁政策密码。“投资于人”、“加强普惠”、“人工智能+”……这些两会热词,你get了吗?【趋势前瞻】多措并举托起生育期望;系统施策守护老有所依【你问我答】一文get如何补换社保卡
2025-03-27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