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沈阳市2023年度)

信息分类:已归档
本站发布时间:2023-07-04
省市地区:辽宁,沈阳市
发文机构: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3-06-30
执行日期:2023-07-01
废止日期:2023-12-31
摘要: 沈阳市公布2023年度医保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参保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

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职工医保月缴费基数6623元。如您单位职工工资有变化,可通过沈阳政务服务网医保单位网厅进行缴费工资申报,申报后再办理相关业务。

沈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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