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级医院申请日间手术医保支付的实施意见

本站发布时间:2023-04-17
省市地区:山东,青岛市
发文机构:青岛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青医保发〔2022〕18号
发文日期:2022-07-22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三级医院申请日间手术医保支付的实施意见

各区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各有关定点医院:

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日间手术医保支付工作的通知》(青医保发〔2021〕16号)精神,我市三级医院日间手术医保支付工作由卫健和医保部门分工协作,共同完成。现将具体实施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受理申请材料

市卫健部门受理各三级医院申请开展日间手术业务的相关材料。申请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开展日间手术的疾病名称和手术路径,手术路径包括准入(医师准入、术式准入和患者准入),入院(检查、评估和入院宣教),住院(手术、评估和术后观察与护理),出院(评估、指导和随访);

2.日间手术中心设置情况,应有独立的日间手术管理系统、独立日间手术管理部门、相应的麻醉和急救配套、与院内其他部门间的分工协作机制;

3.日间手术管理制度,包括手术准入制度(手术分级、医师授权和质量控制、动态评估等),患者评估制度,病历书写制度,术后随访制度,应急预案等;

4.患者就医流程图。

二、组织评估

市卫健部门组织临床和医院管理专家,针对医院提报申请内容进行逐项现场评估,结合申报材料出具是否同意开展日间手术业务的审核意见,将盖章后的《日间手术定点医院申报表》(附件)移交市医保部门。

三、纳入医保支付

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积极扩大日间手术医保支付实施范围有关要求,经市卫健部门评估同意开展日间手术业务的三级医院,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各级医保经办机构与其签订补充协议。

我市原有政策内容与本实施意见不一致的,按照本实施意见执行。

附件:日间手术定点医院申报表

青岛市医疗保障局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日间手术定点医院申报表

附件表.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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