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产前检查费支付
二、服务对象
太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三、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A区市医保中心审核结算科A23-A24窗口
四、办理流程
现场办理:
1.由单位承办人统一办理,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供单位编号,核对单位承办人姓名、联系电话;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拨付;
3.符合规定的支付项目金额由经办机构支付单位,由单位支付参保职工。
五、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六、监督电话
0351-2377283
七、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
2.电话查询:0351-2366742
八、评价渠道
对符合规定的经办事项受理过程中,现场受理、办理进度、查询渠道、按规定时限办结、及时回复咨询等均可进行评价。开展现场评价、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1.线上:网上服务“一事一评”
(1)通过山西医保公众号——互动交流——经办服务评价,选择“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一般”、“不满意”五个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2)通过山西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ybj.shanxi.gov.cn/ybfw/hallEnter/#/Index)点击“互动交流”按钮,转到评价界面进行评价,选择“好评”或者“差评”。
2.线下:窗口业务办理结束后 “一次一评”,设置 “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生育医疗费支付(单位补缴欠费后报销)
一、事项名称
生育医疗费报销(单位补缴欠费后报销)
二、服务对象
定点医院就医因单位欠费未及时结算的参加职工
三、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A区市医保中心审核结算科A23-A24窗口
四、办理流程
现场办理:
1.由单位承办人统一办理,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申办材料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拨付
3.符合规定的支付项目金额由经办机构支付单位,由单位支付参保职工
五、申办材料
1.单位首次报销需提供《生育待遇账户确认书》(从ybzx.taiyuan.gov.cn网站下载),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
2.自然分娩、难产分娩、剖宫产分娩提供医院收费票据、出生证、出院证。
3.生育并发症、疾病合并妊娠伴生育提供医院收费票据、出生证、出院证、费用汇总清单、病历复印件。
4.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提供医院收费票据、出生证、出院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太原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个人承诺书》。
5.因工作调动劳动关系转移的,提供原参保地参保证明。
六、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七、监督电话
0351-2377283
八、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
2.电话查询:0351-2366742
九、评价渠道
对符合规定的经办事项受理过程中,现场受理、办理进度、查询渠道、按规定时限办结、及时回复咨询等均可进行评价。开展现场评价、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1.线上:网上服务“一事一评”
(1)通过山西医保公众号——互动交流——经办服务评价,选择“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一般”、“不满意”五个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2)通过山西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ybj.shanxi.gov.cn/ybfw/hallEnter/#/Index)点击“互动交流”按钮,转到评价界面进行评价,选择“好评”或者“差评”。
2.线下:窗口业务办理结束后 “一次一评”,设置 “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
一、事项名称
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
二、服务对象
太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三、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A区市医保中心审核结算科A23-A24窗口
四、办理流程
现场办理:
1.由单位承办人统一办理,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申办材料。
2.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拨付。
3.符合规定的支付项目金额由经办机构支付单位,由单位支付参保职工。
五、申办材料
1.医院收费票据
2.出院诊断证明
六、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七、监督电话
0351-2377283
八、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
2.电话查询:0351-2366742
九、评价渠道
对符合规定的经办事项受理过程中,现场受理、办理进度、查询渠道、按规定时限办结、及时回复咨询等均可进行评价。开展现场评价、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1.线上:网上服务“一事一评”
(1)通过山西医保公众号——互动交流——经办服务评价,选择“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一般”、“不满意”五个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2)通过山西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ybj.shanxi.gov.cn/ybfw/hallEnter/#/Index)点击“互动交流”按钮,转到评价界面进行评价,选择“好评”或者“差评”。
2.线下:窗口业务办理结束后 “一次一评”,设置 “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生育津贴支付
一、事项名称
生育津贴支付
二、服务对象
符合条件的参加太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三、办理方式
现场办理:太原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A区市医保中心审核结算科A23-A24窗口
四、办理流程
现场办理:
五、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六、监督电话
0351-2377283
七、查询方式
1.现场查询
2.电话查询:0351-2366742
八、评价渠道
对符合规定的经办事项受理过程中,现场受理、办理进度、查询渠道、按规定时限办结、及时回复咨询等均可进行评价。开展现场评价、互联网评价、第三方评价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评价,并向社会公布。
1.线上:网上服务“一事一评”
(1)通过山西医保公众号——互动交流——经办服务评价,选择“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一般”、“不满意”五个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
(2)通过山西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http://ybj.shanxi.gov.cn/ybfw/hallEnter/#/Index)点击“互动交流”按钮,转到评价界面进行评价,选择“好评”或者“差评”。
2.线下:窗口业务办理结束后 “一次一评”,设置 “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非常不满意”五个等级,后两个等级为差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