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武汉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的通知

信息分类:已归档
本站发布时间:2023-04-25
省市地区:湖北,武汉市
发文机构:武汉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武医保规〔2021〕2号
发文日期:2021-03-18
执行日期:2021-05-01
废止日期:2023-04-30
摘要: 关于印发《武汉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区医疗保障局,局机关各处室,市医保中心:

为规范我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现将《武汉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本《标准》自2021年5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

附件:《武汉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


武汉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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