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税务机关作为与市场主体有着紧密联系的政府部门,在优化税费服务、提升办税缴费服务体验方面,有哪些具体的举措?
答:税务部门与市场主体的关系非常密切,覆盖面也十分广泛。按照《分工方案》,税务部门主要围绕“提升办税缴费服务水平”,通过技术创新、流程优化,全力打造更快、更省、更优的税收营商环境,着力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
《分工方案》提出,全面推行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推动非税收入全领域电子收缴、“跨省通缴”,便利市场主体缴费办事。通过电子税务局,实行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税和已发现的误收多缴退税业务通过电子税务局向纳税人自动推送提醒、在线办理。精简退税资料,优化退税流程,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推行出口退税电子化单证备案,推动出口退税全流程无纸化。推行个人存量房交易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服务,允许自然人网上缴税后获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动实现全业务流程网上办理。对代征税款试行实时电子缴税入库的开具电子完税证明。另外,持续落实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措施,进一步简化优化经办流程,可通过部门数据共享获取企业信息的,推动实现零材料、自动秒批办理;对于无共享信息的,社保经办机构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实现企业“即申即享”。推行全国车船税缴纳信息联网查询与核验,2023年6月底前,指导全市保险机构依法依规接入全国车船税缴纳情况免费查询或核验接口,方便车辆异地办理保险及缴税。
问:咱们在市场监管方面有没有什么新的转变,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答:为实施精准有效监管,我市全面实施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实现抽查事项、实施部门全覆盖。全面应用移动行政检查系统,提升政府监管效能。依托“互联网+监管”等系统及时准确汇集监管信息,推动监管数据有序共享、高效利用,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加快推进动态“信用+风险”税务监控,简化无风险和低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流程,提醒预警或直接阻断高风险企业的涉税业务办理,努力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全方位提高税务执法、服务和监管能力。在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金融、工程建设、耕地保护、城乡历史文化保护、自然资源等领域推广应用远程监管、移动监管、实时监管等现代化技术实施非现场监管。《分工方案》明确,2023年3月底前,理顺农产品等领域监管机制,明确监管责任部门,统一行业监管标准。推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电子证书,在纸质证书样式基础上加载聘用、违规行为等从业信息,实现与纸质证书并行使用。市场监管部门平台汇聚相关信息并在线公示,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2023年6月底前,推动市场监管、税收管理、进出口、生态环保、劳动保障、医疗保障、医药招采、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建立健全行业信用评价制度,加快实施具体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做到“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