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成立单位通过市场监管部门网站自助办理市场主体设立登记时,可选择同步完成社会保险登记。未选择同步完成社会保险登记的单位或在行政审批局窗口办理市场主体设立的单位,通过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点击“社会保险”的“查看更多”—选择“单位办事”—选择“社会保障”中的“社保征缴”--点击“优化营商环境之企业开办(单位开户),根据提示在此模块中办理单位参保登记手续。用人单位也可携带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证件及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到用人单位登记所在区、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单位参保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