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葫芦岛市2023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3-07-25
省市地区:辽宁,葫芦岛市
发文机构: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3-07-24
执行日期:2023-07-01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葫芦岛市2023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和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以及《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我市公布的相关统计数据。经研究,现就我市2023年度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限额

依据我市2023年度相关统计数据和住房公积金缴存规定,我市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19702元,缴存额上限调整为4728元。具体缴存比例对应月缴存额最高限额见附件。

二、调整要求

缴存单位应及时到所属住房公积金办理机构办理缴存基数调整业务,每年可调整缴存基数一次。

本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附件:具体缴存比例对应月缴存额上限表

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7月19日

附件

具体缴存比例对应月缴存额上限表

image.png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专题资讯】多措并举促就业:稳岗提技能、打造云平台、创业带就业、新岗受扶持【趋势前瞻】医疗领域提质效:服务模式再创新、AI数字人来站台……【智法观澜】用工合规视角下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与续签要点【你问我答】新规必看!劳动能力鉴定关键问题指南
2025-06-27 中智北京
【智瞰北方】京津冀推动三地住房公积金协同发展【专题资讯】政策护航毕业生就业启新程【趋势前瞻】公积金政策持续调整,数智化助力效率提升【智法观澜】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后果【你问我答】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注意事项
2025-05-29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