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市外住院转诊和市外门诊慢性病转诊是一个流程吗?

本站发布时间:2023-07-03
省市地区:山东,淄博市
发文机构:淄博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0-06-19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办理市外住院转诊和市外门诊慢性病转诊是一个流程吗?

近期有参保人咨询:“我有位亲人需要到市外进行住院治理,如何办理转诊手续呢?他是位慢性病病人,后续的市外门诊治疗手续如何办理呢,办理的程序一样吗?”

为您解答:

我市参保人(未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去市外医院住院,办理转诊时有以下两种情况:

1.恶性肿瘤、尿毒症、脏器官移植、法定传染病参保人,通过“淄博医保”手机APP上传诊断证明或住院病历首页办理。符合备案条件的参保人,在疫情期间未能及时联网备案的,手工报销时按已备案处理。

2.除了第1种情况,符合转诊条件的参保人应从下列20家医院中就近选择一家办理转诊联网备案手续,出院时在市外医院直接联网报销。这20家市外转诊医院名单为:淄博市中心医院、淄博市第一医院、淄博市妇幼保健院、淄博市中医医院、淄博市精神卫生中心、淄博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北大医疗鲁中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九六〇医院(淄博院区)、淄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心医院、北大医疗淄博医院、临淄区人民医院、桓台县人民医院、张店区人民医院、淄川区医院、博山区医院、周村区人民医院、沂源县人民医院、沂源县中医医院、高青县人民医院和高青县妇幼保健院。

我市的慢性病参保人去市外医院进行门诊就医时,门诊慢性病转诊手续是这样的:

符合转诊条件的参保人应从上述20家医院中就近选择一家办理转诊联网备案手续。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就诊完毕后,需要携带发票和用药明细回淄博任意一个医保经办窗口进行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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