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及职工、参保失业人员: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六稳”“六保”决策部署,有效应对疫情和经济下行压力对就业工作的影响,发挥失业保险功能作用,做好疫情防控下稳就业、提技能、防失业工作,更好地稳定就业岗位和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自治区出台了相关政策,现将失业保险相关业务办事指南告知如下:
一、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也可先申领失业保险金,后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保险金申领方式
1.失业人员可持身份证或二代社会保障卡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领;
2.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nmg.gov.cn/)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专栏进行申领;
3.通过内蒙古人社手机APP进行申领;
4.通过国家社会保险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index)待遇申请专栏进行申请。
5.通过支付宝、微信电子社保卡服务进行申领。
二、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
申领条件
2021年1月起,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但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2021年1月1日之后停保的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牧民工,可以申领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
申领程序
1.失业人员可持身份证或二代社会保障卡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领;
2.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nmg.gov.cn/)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专栏进行申领;
3.通过内蒙古人社手机APP进行申领;
4.通过国家社会保险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index)待遇申请专栏进行申请。
5.通过支付宝、微信电子社保卡服务进行申领。
发放标准
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按统筹地区第1-12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执行。
临时生活补贴按照统筹地区城市保障平均标准发放。
三、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政策内容
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及其他企业仍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当年度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当年度失业保险费的9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
实施条件
1.实施上述稳岗返还政策的统筹地区,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应在1年以上。
2.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
3.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未列入出清名单僵尸企业、符合当地环保政策。
申请方式
企业(单位)银行账户等信息完善的无需申请,通过“免申即享”模式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发放稳岗返还资金。通过信息比对未筛查出来的参保企业、单位,可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nmg.gov.cn/)网上办事大厅单位办事专栏进行申请,无需上传营业执照等材料。
四、技能提升补贴
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1.适用范围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
2.申领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一是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申请期间正常缴费,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执行到2022年12月31日)。
二是取得能够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中查询到的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三是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申领。
3.补贴标准
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标准为1000元;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标准为1500元;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标准为2000元。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不超过三次。
4.申领方式
一是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需携带原件。
二是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nmg.gov.cn/)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专栏进行申领。
三是通过内蒙古人社手机APP进行申领。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技能提升补贴
1.适用范围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
2.申领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一是申请时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2022年12月31日前申领)。
二是取得能够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中查询到的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三是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申领。
3.补贴标准
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标准为1000元;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标准为1500元;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标准为2000元。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不超过三次。
4.申领方式
一是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需携带原件。
二是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nmg.gov.cn/)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专栏进行申领。
三是通过内蒙古人社手机APP进行申领。
五、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政策内容
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累计出现1个(含)以上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统筹地区,可对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中小微企业,按每名参保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支持企业组织职工以工作代替培训。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实施条件
1.实施上述政策的统筹地区,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应在2年以上。
2.享受政策主体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未列入出清名单僵尸企业、符合当地环保政策。
申请方式
企业(单位)银行账户等信息完善的无需申请,通过“免申即享”模式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精准发放补助资金。通过信息比对未筛查出来的参保企业、单位,可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nmg.gov.cn/)网上办事大厅单位办事专栏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