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中)直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公积金业务经办银行: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辽人社〔2021〕13号)和《关于调整沈阳等11个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函》,从2021年11月1日起,省(中)直新开户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由1810元调整为1910元。
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