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退休人员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本站发布时间:2023-05-18
省市地区:江苏,苏州市
发文机构: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19-03-08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问:退休人员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条件是什么?

答: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后,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办妥退休医疗待遇审批手续后的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及视同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自2016年10月1日起执行),同时在本市行政区域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应当满10年。

【注】 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参保人员,在办理退休手续时,需按退休上年度江苏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应补足的年限以及当年度医疗统筹账户入账比例,一次性补缴医疗统筹基金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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