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成都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门诊特殊疾病待遇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政策解读

本站发布时间:2023-03-30
省市地区:四川,成都市
发文机构: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1-11-17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成都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门诊特殊疾病待遇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调整背景

为适应上线四川省一体化平台工作,对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门诊特殊疾病保障模式做出相应调整,现就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二、主要内容

一是实行即时计算后,将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的报销政策、统一调整为按77%的比例报销。二是以血透低自付为例,门特病种中有单独支付政策的,仍执行特殊的政策规定,以保持待遇接续的平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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