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全市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烟台)

本站发布时间:2021-08-20
省市地区:山东,烟台市
发文机构: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烟人社字〔2021〕86号
发文日期:2021-08-20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公布全市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市直各参保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公告》及有关政策规定,确定我市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8726元,下限为3746元,2020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标准按6242元计算。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烟台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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