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单位、灵活就业人员:
根据株洲市统计局公布的2020年株洲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4738元计算,2021年度株洲市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1184元,单位和职工单边月缴存额上限均为2542元,合计月缴存额上限为5084元。此上限标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各缴存单位不得超过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限缴存住房公积金。株洲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7061元,月缴存额为706元。
特此通知。
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办公室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