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助企稳岗纾困开展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3-03-13
省市地区:江苏,无锡市
发文机构: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锡人社函〔2022〕192号
发文日期:2022-09-30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加强助企稳岗纾困开展企业职工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助企纾困、稳就业惠民生工作要求,大力支持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实施职业技能培训赋能专项行动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53号)以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若干意见》(苏人社发〔2022〕102号)规定,现就支持我市企业开展职工岗前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及标准

  7月1日至11月30日,市区各类企业(含劳务派遣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新录用职工(不含续签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个月以上,经企业确认开展职工岗前培训的,属于餐饮、零售、住宿、旅游、公路水路运输等受疫情影响较重行业的,按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企业岗前培训补贴,其他行业企业按每人200元标准给予企业岗前培训补贴。文件执行期间同一职工在同一企业只计发1次岗前培训补贴。

  岗前培训补贴在市级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列支。

  二、培训内容及方式

  企业新录用职工岗前培训以职业技能、职业发展、适岗能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护等为主要内容,企业可自主或委托培训机构采取线上或线下等方式开展培训。

  三、补贴申请及发放流程

  企业于每月10日前(最迟为2022年12月10日前)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在适岗培训-岗前培训补贴申请模块中,选择已经完成岗前培训的人员名单,填写培训内容,上传补贴申领诚信承诺书以及培训图片等培训证明材料,点击 “确认提交”。无锡市高技能人才服务中心依托江苏省人社一体化平台对企业上传的材料进行要件形式审查,根据企业提交的名单核定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人数和培训补贴金额,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天,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拨付资金,联系电话:83275585。

  四、其他事项

  (一)企业应加强培训管理,结合生产岗位安排新录用职工岗前培训和平台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做好培训考勤、培训内容、影像资料等信息记录。无论采取线上或线下培训方式,均应确保培训过程可查询、可追溯,台账资料保存期限为两年。企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海关失信认证企业、安全生产领域黑名单的,不按本通知执行。

  (二)无锡市高技能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上述培训情况抽查。企业应积极配合检查,确保资料真实性。岗前培训补贴采用企业诚信承诺制,任何单位或个人骗取、套取培训补贴资金的,或承诺内容与事实不符,将追回补贴资金,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将失信行为信息纳入市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三)本通知由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江阴、宜兴市结合本市实际参照执行。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无锡市财政局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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