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个人婚姻信息申报

本站发布时间:2023-04-18
省市地区:重庆,重庆市
发文机构: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2-07-07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个人婚姻信息申报

一、办理条件

职工办理购房、还贷等使用性提取需申报婚姻信息,申报一次后,再次提取时婚姻信息未发生变更的,不再重复申报,无须提供任何婚姻证明材料;婚姻信息发生变更的,需重新申报。

特别提醒:建议职工通过线上渠道自助申报婚姻信息,避免职工多跑腿,未申报婚姻信息的,将影响职工提取业务办理。

二、办理方式

(一)线上办理。职工可通过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等线上渠道自助申报婚姻信息。

1.第一步:选择婚姻状况。职工通过线上渠道点击“业务办理”按钮,选择“婚姻信息申报”模块,职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未婚、已婚、离婚,已婚的需录入配偶姓名、身份证号码,离婚的需录入离婚对象姓名、离婚对象身份证号码。系统联网协查核验通过的,线上婚姻信息申报业务立即办结。

2.第二步:上传资料。婚姻信息无法核验或核验不通过的,未婚职工上传本人身份证,阅知单身声明并签字确认;已婚职工上传本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职工上传本人身份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3.第三步:职工上传资料后,进入线下人工审核环节,审核通过后完成婚姻信息申报业务。

(二)线下办理。职工除通过线上渠道自助申报婚姻信息外,也可通过临柜方式申请办理,并提供身份证件、婚姻证明材料原件(未婚的提供单身声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丧偶的提供原结婚证及死亡证明)。

三、注意事项

1.职工办理婚姻信息申报的,须先办理个人协查授权。未进行个人协查授权的,选择“婚姻信息申报”模块,根据提示点击“是”,自动跳转授权界面完成个人协查授权。

2.线上渠道办理个人婚姻信息申报的,每月最多可申报3次。

3.婚姻信息申报审核结果将反馈至线上渠道“申报业务查询”模块,职工可在该模块查看成功或失败的审核结果。

4.职工存在伪造相关资料、出具虚假证明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终止办理该笔婚姻申报业务,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追回违规提取资金,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之日起取消职工1年至5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及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并纳入征信系统,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全国政策简报》内容全新升级!【智法观澜】模块上线啦!模块聚焦人社法律实务前沿,以专业视角解构新政要义,以法理思维剖析政策内核,首期为您带来如何规避企业单方面调岗所产生的法律风险。本期还将为您解析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助企稳岗及多项最新人才政策。
2025-04-28 中智北京
【专题资讯】聚焦两会热词,解锁政策密码。“投资于人”、“加强普惠”、“人工智能+”……这些两会热词,你get了吗?【趋势前瞻】多措并举托起生育期望;系统施策守护老有所依【你问我答】一文get如何补换社保卡
2025-03-27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