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缴存登记身份信息变更规程

本站发布时间:2023-04-27
省市地区:湖北,武汉市
发文机构: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17-06-09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个人缴存登记身份信息变更规程

一、身份信息核对

(一)已开通网上业务的缴存单位

单位经办人登录网上业务操作系统,进入“基本信息查询”-“汇缴清册查询”-“全量下载”交易页面,下载单位账户下职工清册,核对职工姓名及身份证号。

(二)未开通网上业务的缴存单位

单位经办人可通过公积金缴存银行查询单位清册。

二、身份信息变更

(一)身份证号由15位正常升为到18位

1、已开通网上业务的缴存单位

单位经办人可通过单位网上业务系统“个人账户管理”-“身份证升位”交易页面进行修改。

2、未开通网上业务的缴存单位

缴存职工可持本人身份证和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变更登记表》(可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或单位经办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变更登记汇总表》(可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网站下载),到分中心或单位缴存银行办理变更登记。

分中心或缴存银行柜员审核变更材料准确无误后,通过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归集业务”-“资料变更业务”-“个人身份证升位”交易进行修改。

(二)错误身份信息变更

缴存职工可持本人身份证和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变更登记表》,或单位经办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变更登记汇总表》,到单位缴存银行办理变更登记。

缴存银行柜员审核变更材料准确无误后,通过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归集业务”-“资料变更业务”-“个人资料变更”交易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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