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地方调增乙类药品消化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3-03-29
省市地区:四川,成都市
发文机构: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成医保办〔2022〕15号
发文日期:2022-06-24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转发《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地方调增乙类药品消化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成都东部新区公共服务局、成都高新区社治保障局,各区(市)县医保局、人社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地方调增乙类药品消化工作的通知》(川医保规〔2022〕8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成都市医疗保障局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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