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2020年10月15日发布了《关于调整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通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知规定,职工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照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通知所涉职工家庭自住住房套数,根据借款人及其配偶在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中的贷款信息记录进行认定。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