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2023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3-07-12
省市地区:广东,东莞市
发文机构: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东公积金通〔2022〕64号
发文日期:2022-12-29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明确2023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上级监管要求和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2023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为1900-27391元。对缴存基数超出规定范围的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单位应予以调整。

  特此通知。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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