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相关业务移交的公告

本站发布时间:2023-05-08
省市地区:湖北,十堰市
发文机构: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堰市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0-09-22
执行日期:2020-09-26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相关业务移交的公告

市城区用人单位、灵活就业人员:

因机构改革职能划转,为进一步捋顺部门职能,十堰市人社局和市医疗保障局就业务移交工作作出安排,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移交业务内容

(一)原由市社会保险局经办的医保相关业务正式移交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二)原由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经办的工伤保险业务正式移交市社会保险局。

二、移交后业务经办地址

十堰市市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和市本级工伤待遇业务,在十堰市市民服务中心B区窗口办理。

三、移交业务时间

相关业务均从2020年9月26日起正式移交。

四、咨询电话

在经办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致电:

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0719-8629009

市社会保险局:0719-8485175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十堰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十堰市社会保险局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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