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完善公积金租赁提取政策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3-05-19
省市地区:浙江,杭州市
发文机构:杭州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省直公发〔2022〕21号
发文日期:2023-01-04
执行日期:2023-01-01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优化完善公积金租赁提取政策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职工:

为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租房提取力度,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加快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现就优化完善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政策通知如下:

一、调整无房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限额标准为1500元/月。

二、缴存人符合无房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限额不超过12个月,可每年提取一次或按月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三、缴存人家庭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租金支出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四、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国家、省出台延续实施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阶段性支持政策,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杭州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12月30日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全国政策简报》内容全新升级!【智法观澜】模块上线啦!模块聚焦人社法律实务前沿,以专业视角解构新政要义,以法理思维剖析政策内核,首期为您带来如何规避企业单方面调岗所产生的法律风险。本期还将为您解析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助企稳岗及多项最新人才政策。
2025-04-28 中智北京
【专题资讯】聚焦两会热词,解锁政策密码。“投资于人”、“加强普惠”、“人工智能+”……这些两会热词,你get了吗?【趋势前瞻】多措并举托起生育期望;系统施策守护老有所依【你问我答】一文get如何补换社保卡
2025-03-27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