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省本级医疗保险参保职工异地生育网上备案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3-04-17
省市地区:河北
发文机构: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3-04-11
执行日期:2023-04-11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取消省本级医疗保险参保职工异地生育网上备案的通知

省本级各参保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经办业务流程,方便参保职工在异地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经研究决定,参保职工就医前不再通过异地就医平台进行网上备案,在就医地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出院或就诊结束后使用现金结算医疗费用,由网上提交省本级经办机构审核报销。参保职工在“河北智慧医保”微信小程序,选择“零星报销申报”中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模块自主申报现金医疗费用;审核结果可在“河北智慧医保”微信小程序中查询。此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咨询电话:0311-85518173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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