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中放宽无房户缴存人承租住房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具体是怎样的?

本站发布时间:2023-06-06
省市地区:湖北,荆州市
发文机构: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3-03-23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中放宽无房户缴存人承租住房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具体是怎样的?

答:主要体现在放宽了对缴存时间的要求。政策调整前,办理租房提取标准是公积金必须连续足额缴存六个月才能办理,但在2021年11月,省住建厅在下发的《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中,明确提出荆州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重点城市之一,中心为积极支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经过前期市场调研,在省厅通知要求基础上,中心进一步放宽条件,将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调整为3个月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全国政策简报》内容全新升级!【智法观澜】模块上线啦!模块聚焦人社法律实务前沿,以专业视角解构新政要义,以法理思维剖析政策内核,首期为您带来如何规避企业单方面调岗所产生的法律风险。本期还将为您解析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助企稳岗及多项最新人才政策。
2025-04-28 中智北京
【专题资讯】聚焦两会热词,解锁政策密码。“投资于人”、“加强普惠”、“人工智能+”……这些两会热词,你get了吗?【趋势前瞻】多措并举托起生育期望;系统施策守护老有所依【你问我答】一文get如何补换社保卡
2025-03-27 中智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