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阜阳市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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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发布时间:2023-07-07
省市地区:安徽,阜阳市
发文机构: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3-06-25
执行日期:2023-07-01
废止日期:2024-06-30
摘要: 关于调整阜阳市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广大缴存职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阜阳市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22年度阜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5142元。缴存基数上限按2022年度阜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倍确定(85145÷12×3),即21285元。调整后个人月缴存额上限为21285×12%=2554元,单位同比补贴2554元,月缴存额合计最高为5108元。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时间为2023年7月1日到2024年6月30日。

特此通知。


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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