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9年全省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本站发布时间:2023-05-17
省市地区:广东
发文机构: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字号:-
发文日期:2020-06-30
执行日期:-
废止日期:-
摘要: 关于公布2019年全省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统计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省社保基金管理局:

根据省统计部门有关从业人员人数和从业人员工资的统计数据计算,2019年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6756元。其中,第一类片区(广州市、深圳市、省直)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7880元;第二类片区(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为5855元;第三类片区 (汕头市、肇庆市)为5400元;第四类片区(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汕尾市、阳江市、湛江市、茂名市、清远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为5325元。请各市以2019年全口径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依据,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调整缴费基数上限(上限精确到元位)。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上限执行时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9号)第三条规定,个人缴费基数下限不调整,继续按2019社保年度标准执行。

附件:广东省各市201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情况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 东 省 财 政 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 东 省 统 计 局

              2020年6月29日

附件

广东省各市201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

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情况表

地区201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元)
广州10292
深圳10646
珠海8407
汕头6391
韶关7277
河源5995
梅州6638
惠州6970
汕尾6278
东莞6168
中山7141
江门6694
佛山7200
阳江6358
湛江6764
茂名6088
肇庆6689
清远7169
潮州6215
揭阳5468
云浮6512


点击链接无法直接跳转原文的,请复制链接地址到网页中查看。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性文件,供参考使用。具体的内容依照政府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最新简报

最新简报

《全国政策简报》内容全新升级!【智法观澜】模块上线啦!模块聚焦人社法律实务前沿,以专业视角解构新政要义,以法理思维剖析政策内核,首期为您带来如何规避企业单方面调岗所产生的法律风险。本期还将为您解析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助企稳岗及多项最新人才政策。
2025-04-28 中智北京
【专题资讯】聚焦两会热词,解锁政策密码。“投资于人”、“加强普惠”、“人工智能+”……这些两会热词,你get了吗?【趋势前瞻】多措并举托起生育期望;系统施策守护老有所依【你问我答】一文get如何补换社保卡
2025-03-27 中智北京